行业公认最具影响力的律师网

客户的需求律师的追求

成就所托 创造价值

全国咨询热线:0351-5686355

网站首页 网站动态 民间借货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公司法务 拆迁安置

被害人陈述的界定

  • 发布日期:2016-08-17 01:19
  • 网站来源:刑事辩护律师网
  • 浏览次数:5236
  • 本文章由:山西临汾市山西好律师网
内容概述
被害人陈述作为一种诉讼证据是由合法权益遭受犯罪直接侵害的人向司法机关提供的。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应当注意把握被害人陈述的

详细内容

   被害人陈述作为一种诉讼证据是由合法权益遭受犯罪直接侵害的人向司法机关提供的。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应当注意把握被害人陈述的界限与范围,以准确界定被害人陈述。
    1.被害人陈述具有证明直接性的特点。由于被害人因遭受犯罪行为侵害,有些情况下被害人与犯罪人有过直接的正面的接触,因而其陈述证明犯罪更直接、更具体。这是其他证据无法比拟的,特别是在犯罪事实难以为其他人感知的情况下,被害人的陈述证明的直接性更加明显。
    2.被害人陈述形成方式多样。被害人陈述可以是被害人所作的证言、文字表述,也可以是被害人自行书写证明被害过程和犯罪事实的有关情况的书面材料,或者是能为他人所理解的意思表示的记录。
    3.被害人陈述所包含内容有综合性。被害人陈述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检举、揭发犯罪事实,二是叙述犯罪过程,三是提出惩罚犯罪的要求。只不过被害人陈述中第三部分的内容一般无证明作用,只是作为被害人的个人要求被如实记录下来。
    4.证明对象的排他性。我们须知道,被害人陈述不是指被害人所作的一切叙述,而仅仅是指其就所遭受之特定犯罪行为侵害以及有关犯罪情况的叙述。就此一点而言,被害人陈述具有排他性。 依据指引: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蠢讼法》(1996年3月17日)
     第四十二条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证据有下列七种:
     (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
     (三)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五)鏊定结论:
     (六)勘验、检查笔录;
     (七)视听资料。
     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程序的具体规定>(1994年3月21日)
     第一百一十条  被害人出庭陈述的,审判人员先查明被害人身份,告知诉讼权利和义务,然后由被害人就案件事实作全面陈述。审判人员对被害人进行询问后.人、被告人、经审判长许可,也可以向被害人发问,但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时。应当制止。

相关文章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刑事辩护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刑事辩护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刑事辩护网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